(二)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,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,責令限期改正。
(三)在人員密集場所周圍設置違法建筑,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,責令限期改正。
V.時間表和步驟
根據(jù)消防工作實際,地區(qū)局決定將春季防火工作與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結合起來。此次專項行動從2007年4月19日至6月31日,分三個階段進行:
(一)調查階段(4月19日至5月10日)
在此階段,各單位應逐一調查火災隱患。發(fā)現(xiàn)火災隱患能夠當場整改的,應當當場督促整改;對不能當場整改的,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、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,填寫《春季防火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調查階段記錄表》,登記火災隱患,并于5月10日前報送地區(qū)局春季防火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(2)驗證階段(5月11日至6月15日)
現(xiàn)階段,地區(qū)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上報的隱患單位逐一進行檢查,并責令整改。存在重大火災隱患,不能保證消防安全的,責令停產(chǎn)停業(yè),單位自身沒有能力解決的,報地區(qū)局領導小組協(xié)調解決。
(3)驗收階段(6月16日至6月31日)
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專項行動結束前,各地區(qū)局領導小組將檢查并接受各單位的工作。
六.保障措施
(a)建立一個組織。根據(jù)這項工作的需要,各單位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。除指定一名主管外,還應配備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并指定相應的職責。工作機構名單(包括監(jiān)事和工作人員的姓名、職責、職責和聯(lián)系方式)應于4月20日前報地區(qū)局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(二)制定計劃。各單位要在認真研究本方案的基礎上,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監(jiān)管單位開展消防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定切實可行、科學嚴謹、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,并于4月22日前上報地區(qū)局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(三)開展廣泛宣傳,營造良好氛圍。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,大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宣傳,著力抓好規(guī)劃、選題和精品,積極引導輿論,形成強大勢頭,為排查整治工作打好基礎。要以調查整改為契機,推動機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,開展消防安全技能培訓,切實提高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管理水平,提高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技能。
(四)認真履行職責,嚴格落實責任追究。各單位在春季防火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中,應嚴格依法履行職責。各單位要對自己的調查工作全面負責。同時,在春季防火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專項行動中,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。發(fā)生嚴重火災和造成不良影響的火災事故,對領導不力、執(zhí)法不嚴、弄虛作假、玩忽職守的有關領導和人員,將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。
(五)切實加大調查力度,堅決消除火災隱患。各單位在特種作業(yè)中,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,密切配合特種作業(yè)的開展。對調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,責令立即改正的,必須責令立即改正;責令限期改正的,必須責令限期改正;責令停產(chǎn)停業(yè)的,必須責令停產(chǎn)停業(yè),特別是要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,確保安全。
標題:桃城區(qū)糧食局春季防火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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